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建明教授告诉记者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第四款明确规定:偷拿近亲属财物,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,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,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。此外,家庭成员勾结外人盗窃自己家里的或近亲属的财物,属于共同盗窃行为,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但对家庭成员要与社会上其他同案犯区别对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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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你伤的满是窟窿的心还是会想你。被贬的一文不值的爱还是会坚持。